此属性包含此传输处理程序应切换到的 BizTalk 主机的名称。 若要将此传输处理程序切换到其他主机,必须使用新主机的名称更新此属性。
语法
stringHostNameToSwitchTo;
注解
显示的语法是非特定语言的。
此属性可以写入以将传输处理程序切换到其他主机。
此属性的最大长度为 80 个字符。
此属性的默认值为“”。
要求
页眉: 在 BTSWMISchema2K.mof 或 BTSWMISchemaXP.mof 中声明。
Namespace: 包含在 \root\MicrosoftBizTalkServer 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