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:2007 年 11 月
當 [類別設計工具] 無法找到來源型別的位置,或是來源型別不再存在時,便會引發這個錯誤。
若要修正這個錯誤
請確定基底型別是現有的型別。
如果基底型別是在專案外部定義,請確定您已在 [方案總管] 中包含正確的參考。
如果修改您的專案結構,或是移動專案中的原始程式檔 (Source File),[類別設計工具] 便可能會遺失型別。(這一點尤其適用於 typedef 的來源型別、基底型別或關聯型別)。如果是這種情況,請再次將修改過或重新配置過的原始程式碼拖曳到類別圖表中,以重新顯示原始程式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