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證要求 包含應該唯一識別發出要求之個人的資訊。
憑證服務接受的 PKCS #10 格式憑證要求包含識別欄位,稱為辨別名稱 (DN) 字段。 當密鑰管理員建立憑證要求時,這些欄位會包含使用者輸入的資訊、憑證註冊控制,或其他一些方式。
以下是憑證要求中 DN 字段完成的一些指導方針。
| 田 | 描述 |
|---|---|
| 一般名稱 | 用戶憑證:您應該輸入人員的完整名稱。 機器憑證:您應該輸入 DNS 查閱中使用的完整 HostName**/Path,伺服器將執行 ##例如,HostName。範例.com**)。 |
| 組織 | 您為 [組織] 字段指定的名稱應該是向適當城市、州或國家/地區授權單位註冊的組織合法名稱。 組織的法律名稱必須在 [組織] 欄位中使用。 |
| 組織單位 | [組織單位] 字段可用來區分組織內的不同部門,例如「因特網安全性單位」或「人力資源」。也建議使用此欄位來指定 DBA (做生意...) 值。 |
| 地區 | [地區] 欄位代表組織所在的城市。 如果組織只有當地地位,憑藉在馬薩諸塞州劍橋市註冊的商務執照,那麼地方欄位必須包含劍橋。 |
| 州或省 | [州] 或 [省] 字段會指定組織實際所在的位置。 如果您的組織已納入特拉華州,但在加州內有 DBA(做生意...),請使用加州。 [州] 或 [省] 字段不應該是縮寫欄位。 例如,“CA” 不是有效的狀態名稱。 “California” 是適當的州名。 |
| 國家/地區 | X.500 命名配置標準需要 2 個字元的國家/地區代碼。 美國的國家/地區代碼是美國;加拿大的國家/地區代碼是CA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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