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要讓平板電腦應用程式有效地使用筆跡運作,該應用程式應該能夠:
- 將檔案儲存在應用程式的原生二進位格式中,而不會遺失檔的筆跡。
- 以應用程式通常支援的任何格式儲存檔(例如 HTML 或 RTF 格式),而不會遺失檔的筆跡。
- 使用剪貼簿,將筆跡從一個應用程式複製到另一個應用程式。 如果其他應用程式只辨識特定格式,例如 HTML、RTF 或點陣圖(BMP),則這適用。 它也適用於目的地應用程式是否辨識筆跡。 如果它確實辨識筆跡,目的地應用程式就能夠將已複製的筆跡解譯為筆跡,而不只是作為影像。
- 複製筆跡,以及可辨識筆跡的兩個應用程式之間的文字,每個應用程式都有一個以上的 Ink 物件。 這需要 HTML、RTF 或類似的格式。
- 在兩個應用程式之間複製筆跡,每個應用程式都有一個 Ink 物件。 筆跡串行化格式 (ISF) 已足夠。
- 將筆跡從具有一個以上的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複製到只有一個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。 在此情況下,具有一個以上的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必須能夠產生筆跡串行化格式 (ISF)。
- 將筆跡從具有一個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複製到具有一個以上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。 在此情況下,具有一個以上的 Ink 物件的應用程式必須能夠辨識 ISF。